项目概况
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配送及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ZJS2021001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食堂食材配送及餐饮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600000元
采购需求:
服务片区 |
单位名称 |
人数 |
配送类别 |
说明 |
第一服务片区 |
惠州南站 |
30 |
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牛肉、家禽类,干货、大米、食用油、副食品和调味品类。 |
预算包含2名派驻服务员工工资,厨房使用煤气费用。 |
第二服务片区 |
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
110 |
蔬菜类,水果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牛肉、家禽类,干货、大米、食用油、副食品和调味品类。 |
预算包含一次性餐厨用品(餐具、纸巾、洗洁精等)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时间: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售
售价:300(元)
2021年04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阳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惠州市惠阳区
联系方式:叶小姐0752-37796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752-2766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采购人)、蔡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52-3779616(采购人)、0752-2766326(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