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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明华花园A、B栋第三层消防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20-11-20 15:54:29  阅读:2296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明华花园A、B栋第三层消防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明华花园A、B栋第三层消防安装工程

二、采购编号:HZJS2020GC004

三、工程造价:649,735.93元人民币(包含其中不可竞争费用(不可调整)包括安装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33524.75元,装饰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人民币15820.69)

四、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五、工期要求: 工期暂定为45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3. 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 投标人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获取磋商文件: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 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

(4) 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 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123日至2020年11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接受邮寄);

3. 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每套售价200元(含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二)投标、磋商时间及地点:

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019:30~10:00(北京时间);

2.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0110:00,逾期不再受理;

3. 磋商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4. 磋商时间:2020年120110:00(北京时间)。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嘉实招标网、财经报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62506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2-276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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