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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电子化办税推广和个人所得税办税辅导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20-11-06 16:41:47  阅读:2149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电子化办税推广和个人所得税办税辅导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127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S0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电子化办税推广和个人所得税办税辅导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600000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备注

01

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法规和汇算操作指引以及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办税渠道的工作人员,到各办税服务厅辅导纳税人完成个人所得税申报、汇算及相关业务、使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发票以及使用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以及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等线上办税渠道办理涉税业务

一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日期按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09202011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售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27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演达二路13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0752-3821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方式:0752-2766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人)、蔡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52-3821595(采购人)、0752-2766326(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