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07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S2020008
项目名称:惠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259,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5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
2.标的数量:1套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分别提供以上四项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0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7月13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惠东县
联系方式:何先生0752-8161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方式:0752-2766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采购人)、蔡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52-8161578(采购人)、0752-2766326(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人: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07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