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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0年外送检验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20-06-24 15:04:26  阅读:2257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的委托,就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0年外送检验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2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20年外送检验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三、预算金额:270000/三年(以实际发生的项目进行结算)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1. 外送检验服务项目包含以下检测方法的检验项目:放免检测、化学发光、病理检查、细胞学TCT、生化免疫检测、基因检测、细菌检测等。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提供从事医学检验、检测的资质,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分别提供以上四项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7.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4)医学检验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六、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0628日至2020070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售后不退。

七、本公告期限:公示期为20200628日至20200630日三个工作日。

八、提交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708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070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朱晓莉/吴媛媛 

电话:0752-2766326                            电话:0752-2389003     

传真:0752-2766829                        

2020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