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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20-05-15 15:19:28  阅读:2352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0JS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400000元/1年

四、采购类型:服务项目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限

中选家数

最高限价   (1年)

01包

龙门县税务局县局及青龙路办公区机关饭堂肉类、水产)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

2年

1家中标人

180

02包

龙门县税务局县局及青龙路办公区机关饭堂其他食材(除肉类、水产外)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

2年

1家中标人

180

03包

龙门县税务局平陵分局、永汉分局、龙潭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一项

2年

1家中标人

180

六、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分别提供以上四项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8.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1)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七、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0518日至20200522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0518日至20200522日五个工作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605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0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4. 开评标时间:2020年060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5. 开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  董小姐  

电话:0752-7896623

联系地址:惠州市龙门县迎宾大道869号  

                 

2020年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