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税费服务管理中心(南厅)WIFI租赁服务二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0JS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税费服务管理中心(南厅)WIFI租赁服务二期采购项目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500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分别提供以上四项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7.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获取磋商文件: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1)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
六、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3月09日至2020年0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七、本公告期限:公示期为2020年03月09日至2020年03月11日三个工作日。
八、提交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17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九、磋商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0年03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小姐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电话:0752-2766326 采购人联系人:应小姐
传真:0752-2766829 电话:0752-2695506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地址:惠城区税务局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