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电子化办税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20JS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电子化办税服务项目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600,000.00 元/2年
四、采购类型: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内容自拟)。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内容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内容自拟)。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内容分包、转包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分别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并提供供应商资格需要提交的资料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六、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0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七、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1月22日至2020年02月03日五个工作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2月11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开评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小姐
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 12 号院内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采购人联系人: 叶小姐
电话:0752-2536660
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2020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