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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封闭式垃圾箱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20-01-17 20:53:04  阅读:1840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封闭式垃圾箱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HZJS2019018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封闭式垃圾箱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205400.00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1

密封式垃圾箱

123

详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注:1.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购买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分别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0119日至202001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0207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020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20200207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0119日至20200123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惠东县

联系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2-8116868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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