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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2020年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19-12-31 17:03:50  阅读:5441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2020年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2020JS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2020年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20000.00元/年

四、采购类型:服务项目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

期限

人员人数

1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采购

11个月

17

特别说明:在合同期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申请增加任何费用、报销任何费用。

、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

3.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核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20200102日至2020010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0121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01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202001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0102日至20200108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2-2536132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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