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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19-07-19 18:06:05  阅读:4917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食堂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907-148061-002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食堂服务项目

    三、招   号:HZJS2019007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690000/年

五、采购数量:1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01 包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人员采购项目

1

440000.00

1年

02 包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品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1

1250000.00

1年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01包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对应的经营范围酒店或餐饮业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02包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02包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备注:提供有效或已最新年审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核查。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

 07  22 日至2019 07  2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 07  31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 07  31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 07  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07  22日至2019 07 26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惠州市龙丰新联路15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2-2180590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2019 07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