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19年05月17日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专网电子卷宗项目购置(采购编号:440000-201904-148060-0005)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440000-201904-148060-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专网电子卷宗项目购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00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情况: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安达思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胡文胜
3.中标供应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第七楼709单元
六、中标标的情况: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主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
七、评审信息
1. 评审日期:2019年05月17日10时00分
2. 评审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3. 评审委员会负责人:陈治明
4. 评审委员会成员:肖利斌、邓美亮、邓波涛、张伟锋(采购人)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采购项目:惠州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专网电子卷宗项目购置 采购编号: 440000-201904-148060-0005 评审日期:2019年0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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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商务 得分 |
价格 得分 |
综合 得分 |
排名 |
1 |
惠州市鑫同辉科技有限公司 |
18.50 |
40.41 |
58.91 |
3 |
2 |
广东安达思科技有限公司 |
42.80 |
50.00 |
92.80 |
1 |
3 |
惠州市伟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8.50 |
43.17 |
61.67 |
2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27312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超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