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门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龙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应急型柴油发电机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8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应急型柴油发电机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86,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龙门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应急型柴油发电机采购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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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产品进行分包和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查);
3)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
月 24日至2018年 12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 01月 07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九、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01月 0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磋商时间:2019年 01月 0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 12月 24日至2018年12月26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龙门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龙门县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2-7788619
传真:/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2018年 12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