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8JS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车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相关证明)。
5)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内容自拟)。
6)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内容自拟)。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相关技术授权服务措施;
4.投标人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汽车维修服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提交对应供应商资格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5)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七、备注:提供有效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核查。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九、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磋商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5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2-5163270
传真:/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