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0部队的委托,就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0部队(长沙)副食配送和营区超市经营权采购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8JS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0部队(长沙)副食配送和营区超市经营权采购服务
三、采购预算:01包220万/4个月;02包60万/4个月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0部队(长沙)副食配送和营区超市经营权采购服务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01包 |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0部队(长沙)副食配送采购 |
1项 |
220万/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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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 |
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0部队(长沙)营区超市经营权采购服务 |
1项 |
60万/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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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方应对项目内对应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和报价。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能力;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领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01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02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已领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01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02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7月26日至2018年 08月 0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08月15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8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时间:2018年08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二、开评标地点:开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07月26日至2018年08月01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1630部队
地址:惠州市
联系人: 汪先生
联系电话:0752-8485113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