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坪山河两岸景观整治工程(惠阳交界处至深圳交界段处)预算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8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坪山河两岸景观整治工程(惠阳交界处至深圳交界段处)预算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6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坪山河两岸景观整治工程(惠阳交界处至深圳交界段处)预算编制项目。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报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报价人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经营范围要求;
4.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惠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惠州市造价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进惠资质和人员信息登记证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6.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惠州市外企业须提供惠州市造价主管部门出具有效的外地造价咨询企业进惠资质和人员信息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8)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备注:提供有效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 06 月 12日至2018年 06 月 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 07 月 03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九、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 07 月 0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一、磋商时间:2018年 07 月 03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 06 月 12日至2018年 06 月 14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惠州大亚湾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31273
传真:/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 0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