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水口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大湖沥鹿江小堤段清淤、疏通和整治飘浮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8JS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湖沥鹿江小堤段清淤、疏通和整治飘浮物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35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大湖沥鹿江小堤段清淤、疏通和整治飘浮物服务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法人;
3.具备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相关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提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备注:提供有效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核查。
六、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19日三个工作日。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4月26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评标时间:2018年4月2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4.开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水口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09669198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街道办事处德政路1号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