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城滨江路东段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7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县城滨江路东段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16,4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县城滨江路东段道路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4.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咨询乙级资格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则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人提供水利工程专业咨询乙级资格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 5 月 2日至2017年 5 月 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 5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
联系人:古先生
联系电话:0752-6208905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