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应急池物资(包01)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7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应急池物资(包01) 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7.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应急池物资采购1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的纳税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的复印件,或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
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 5 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期限为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查询范围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查询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至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满足第五点“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所有条件的要求,并提供所有相关证明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若已购买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 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5月3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石化应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