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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民政局龙城街道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16-12-30 12:04:30  阅读:2359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门县民政局的委托,对龙门县民政局龙城街道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采购项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6032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民政局龙城街道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龙城街道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采购项目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对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后

备注:提供有效或已最新年审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1230日至2017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磋商文件时间:2017111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九、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71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一、磋商时间:201711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二、磋商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1230日至201714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龙门县民政局

       地址:惠州市龙门县香滨东路7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2-7881611

       传真:/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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