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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防警报安装点用电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16-10-11 16:16:08  阅读:1850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拟对惠州市人防警报安装点用电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6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人防警报安装点用电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40,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

 1. 项目内容:惠州市人防警报安装点用电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

     5.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核查);

      (5)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后)。

备注:提供有效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人防警报安装点用电安全整改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报名谈判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1011日至201610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文件时间:20161018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九、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10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一、谈判时间:201610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二、谈判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6:1011日至20161013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惠州市江北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98037

  传真:/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