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5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人民币¥4,064,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详见招标文件)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 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查询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
备注:提供有效或已最新年审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3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3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2月23日至2016年2月29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惠东县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2-8266686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