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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监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15-12-22 08:59:50  阅读:2037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惠州监狱的委托,对广东省惠州监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2-201017-003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惠州监狱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6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7)投标人须提供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提供有效或已最新年审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1222日至201512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0112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01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6011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1222日至20151228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惠州监狱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新乐工业区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0752-3253039

       传真:/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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