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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15-12-11 15:34:50  阅读:2071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的委托,拟对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5041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998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检测设备采购;

2. 简要技术要求或询价项目的性质: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 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4.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报价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报价;

5. 本项目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该项目询价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1211日至20151217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认为政府询价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询价文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报名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询价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1211日至201512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询价文件时间:201512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九、提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12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提交询价文件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一、询价时间:201512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二、询价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51211日至20151215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惠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中心

       地址:惠州市江北

       联系人: 吴小姐

联系电话:0752-2889098

       传真:0752-2889098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