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惠州监狱的委托,对广东省惠州监狱犯人伙房柴油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10-201017-002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惠州监狱犯人伙房柴油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912,64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柴油采购项目。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 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 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备注:提供有效或已最新年审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核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开标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7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惠州监狱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新乐工业区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0752-3253039
传真:/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