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惠州市惠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14年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5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4年省级农作物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三、采购预算:553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
包组号
采购内容
01
实验室设备及配套设施耗材1项
注: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具备采购本项目设备的经营资格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6)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查询http://hyjcy.huiyang.gov.cn或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备注:提供有效或已最新年审的上述资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法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其余原件现场备查。
六、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 8月4日 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752-2766326 电话:0752-3821985
传真:0752-2766829 传真: /
联系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开城大道北9号
邮编:516000 邮编:516000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惠州分行
帐号:108999516010006877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