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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天健阳光花园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15-06-01 18:51:48  阅读:21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天健阳光花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单位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惠阳房物招备[2015]第 002号

2. 项目名称:天健阳光花园

3. 项目地点:惠阳区镇隆镇联溪村地段

4. 物业类型:商品房住宅小区

5. 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3535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3148.88平方米,其中,住宅71074.26平方米,商业16868.74平方米,配套设施449.5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22956.38平方米,架空层健身活动场地120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600.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731个,住宅共951套;本项目建筑容积率为2.5 ,建筑覆盖率为22.5% ,绿化率为31.26%。以上数据最终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天健阳光花园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7. 服务期限: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聘或续聘新的物业管理单位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含暂定三级)或以上;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证书;

4. 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外巿物业服务企业须在本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1. 投标报名表(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填写,不得更改);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 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考试通过证明材料)或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复印件或物业管理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复印件;

7.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8. 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 报名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0. 外巿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证明材料;

11. 能充分证明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本公告第二条的要求提供)。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须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核查。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0日(9:00~12:00时,15:00~17:00时。)。

2. 报名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6日至2015年6月10 日(9:00~12:00时,15:00~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

4.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经审查,报名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企业将成为正式投标人,正式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六、其他事项

1. 本项目采用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38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授权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准时参加本项目的各项招投标活动,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3.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房产管理局(http://hzfgj.huizhou.gov.cn)和惠州物业家园(http://113.106.199.146)及惠州市惠阳区房产管理局(http://fcj.huiyang.gov.cn)网站发布。

4. 与招标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加以该招标人名义进行招标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物业服务行为可以由其分公司承担,但不得发包给其子公司实施

5. 报名企业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欺诈,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一切后果由该报名企业承担。

6.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州市宝山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阳区镇隆镇联溪村

联 系 人:  李勇华      

联系电话:0752-7186037   13145959588

传真号码:0752-7186037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号码:0752-2766829

 

 

                            招标人:惠州市宝山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