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的委托,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初中部图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5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初中部图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45200.00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初中部图书采购。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 5 月19 日至2015年 5 月2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每套人民币150元。
4.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备查);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公告日之后。
七、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 5 月 19 日至2015年 5 月25 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5 月28 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 月28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4.开评标时间:2015年 5 月28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公司
九、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甘毅敏
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鹅岭西路12号院内
采购人: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0752-5562161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