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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设备及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24-12-11 17:19:02  阅读:178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设备及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23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ZKSW202404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设备及网络运维服务项目采购

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2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8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号

服务区域

成交供应商家数

服务片区

预算金额

元)

服务内容

1

骏涛华府办公区域

1

①骏涛华府办公区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七路西骏涛华府6号楼②惠风七路办公区惠州市仲恺惠风七路18号③仲恺区行政服务中心仲恺区和畅五路西8号仲恺投资控股大厦)、东江办税点惠州市惠城区东新大道35号东江科技园行政服务中心

13.00

对仲恺区税务局(包含派出机构)8个办公区的计算机类设备及网络,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运维,保障全局计算机类设备及网络安全可靠、持续高效运行。同时,对区局现有的视频会议系统进行日常运维管理,保障全局视频会议顺利召开

2

和畅办税厅和陈江分局办公区域

1家

⑤陈江分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胜利街8号)⑥和畅办税厅(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东六路23号和畅国际小区首层西侧)⑦仲恺房管局办税点(惠州市仲恺区惠风东二路12号城发大厦1楼)⑧惠南办税点(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惠南科技产业园华泰南路2号科创中心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

15.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资格承诺函》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12202412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方式: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2310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122310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七路西40号骏涛华府6号楼

联系方式:0752-3702623陈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方式:0752-2766326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