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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24-08-21 15:46:51  阅读:796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设备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02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JS016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计算机类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43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3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包号

服务区域

成交供应商家数

服务片区

预算金额

元)

服务内容

1

惠城区税务局江北办公区域

1

惠城区税务局机关办公楼(地址:江北文昌二路3)、第二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水口镇育才北路四路4)、江北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小金口街道金叶街1)、水口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水口大湖溪一路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点(地址: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社保局办公点地址:江北三新北路29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点(地址:江北文成路东100米)。

18

惠城区税务局各办公区的计算机类设备及网络,提供及时有效专业运维服务,保障全局办公设备及网络安全可靠、持续高效运行。

2

惠城区税务局江南办公区域

1家

第一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河南岸金山大道12号)、江南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麦地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4层)、河南岸税务分局办公楼(地址:河南岸螺仔湖南路2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点(地址: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区社保局办公点(地址:下埔路19号广发银行3楼)。

25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服务的供应商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822202408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方式: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0210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4090210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文昌二路3号

联系方式:0752-2695506 应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方式:0752-2766326 蔡小姐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