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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逸豪庭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作者:hzjszb  发表时间:2023-02-03 17:56:11  阅读:442

 

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青社区居民委员会 平逸豪庭项目物业服务企业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编号:惠住物招嘉实[2023]第001号

2. 项目名称:平逸豪庭

3. 项目地点:惠州市小金口惠州大道旁299号

4. 物业类型:商品房住宅小区

5. 项目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30375m2,总建筑面积 122342.17m2,其中,住宅 489套,住宅建筑面积 64233.01 m2,商业用房面积约 11400 m2,物业管理用房面积约 203.05m2其他物业面积约 100.94 m2,地下建筑面积约  45508.01 m2停车位693个(室内停车位 693个,室外停车位/ ,建筑容积率为 2.5 ,建筑覆盖率为 28.7%,绿地率为 25.3%

二、投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1. 平逸豪庭 物业服务项目;

 2. 服务期限:自《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业主大会成立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和独立于招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3.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符合《惠州市物业管理活动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其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惠州市物业管理活动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

5.物业服务企业须在惠州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注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人依法确定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发售招标文件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 02  04 日至202302 13日(9:00~12:00时,15:00~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 02  09 日至2023 02 13日(9:00~12:00时,15:00~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6.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6)能充分证明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者欺诈,一经查实, 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申请人须按以上资料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封面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每页均需盖有投标申请人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同时须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核查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完成报名手续的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每500元,售后不退。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开标时间2023 02  24  15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其他事项

 1. 本项目采用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参加本项目的各项招标投标活动,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3.  与招标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物业服务企业以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物业服务行为不得发包给其子公司实施,但可以由其分公司承担。

 4.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5. 本次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件: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报名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小区内张贴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hzjszb.com/)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青社区居民委员会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金青路8号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003012055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日期: 2023 02  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