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城区马安中学的委托,就惠州市惠城区马安中学食堂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1JS019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马安中学食堂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240万元/2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240万元/2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中学食堂配送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时间按合同服务期起止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8.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01月10日10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公司投标的响应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4)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惠城区马安中学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兴安路42号
联系方式:刘党记先生 0752-5855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
联系方式:0752-2766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党记先生 (采购人)、蔡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52-5855898 (采购人)、0752-2766326(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